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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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曾迪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锋先生因故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徐燕女士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贺云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4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管理实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由审计法务部承接。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0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为加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规范资源性资产租赁行为,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时间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招选方式引入法国德高集团全资子公司梅迪派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迪派勒”)经营深圳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双方就深圳机场航站楼广告经营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后续梅迪派勒按合同约定在深圳设立运营主体,公司就相关事宜与梅迪派勒及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四家公司以下统称“德高”)签订广告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前述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德高运营以来,深圳机场航站楼广告运营品质稳步提升,为顺应当前机场广告市场环境,公司拟调整优化广告经营费计收模式,将原“固定金额”广告经营费计收模式,优化调整为“保底经营费+超额分成经营费”的计收模式,旨在与德高构建稳定且高质量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以进一步提升整体资源价值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成长性。现拟就上述事项签订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补充协议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6.经营范围: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6.经营范围: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4.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写字楼D栋402-403
3.履约能力分析:梅迪派勒是法国德高集团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是梅迪派勒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是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是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的深圳分公司。上述主体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从原合同第二年度开始,广告经营费由“固定金额”计收模式调整为“保底经营费+超额分成经营费”计收模式。
第二年度保底经营费调整至3.61亿元(不含税),相当于2019年公司广告综合收益;第三年度开始保底经营费增长机制与原合同广告经营费增长机制一致。
德高在经营权范围内取得的合同年度实际广告发布收入超出收入分成起征点的部分为超额收入,公司与德高按一定比例分享超额收入,公司获得超额分成经营费,具体如下:
广告经营费调整金额为按原合同执行的广告经营费与调整后保底经营费的差额。按照逐年累计计算,超额分成经营费不超过前述调整金额,超额收入按照公司73%、德高27%进行分成;超额分成经营费超过前述调整金额,5,000万元(含)以内的超额收入,按照公司45%、德高55%进行分成;超过5,000万元部分超额收入,按照公司30%、德高70%进行分成。
调整广告经营费计收模式后,若德高提前解除广告经营合同,除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德高还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自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一年之内,德高提出解除广告经营合同的,须增加两个月保底经营费作为赔偿金;签署补充协议一年起至两年内,德高提出解除广告经营合同的,须增加一个月保底经营费作为赔偿金。
当前,新媒体对传统户外广告形成结构性冲击,传统户外广告整体规模下降、预算分流,交通枢纽类户外广告市场规模约为2019年的78%。受此影响,机场广告面临客流分化与客户预算转移的双重压力。经市场调研,并聘请专业机构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深圳机场广告资源价值进行整体评估,深圳机场广告经营费水平高于资源价值评估合理区间。
广告资源价值的提升不仅依赖于行业市场回暖,还依赖于稳定的广告业务经营环境和媒体设施的升级改造。德高作为全球户外广告行业的领军企业,业务版图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营全球154个机场广告业务,其专业能力、履约实力和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均呈现良好态势。公司与德高保持稳定合作,建立更为灵活、共担风险、收益共享的合作经营模式,是顺应市场环境变化的合理举措,体现了公司积极适应市场、追求长期效益、致力合作共赢的经营策略。
此次调整既为合作伙伴提供了清晰稳定的预期,可确保在市场调整期间公司广告业务的稳定性,防范广告资源价值进一步下滑,最大程度降低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效益的不可预见性影响;同时也能够更充分盘活双方资源优势,驱动德高发挥专业优势,投入更多资源开展媒体升级改造,增强品牌客户的投放意愿,提升整体资源价值的成长性,确保在市场环境回暖时,公司能够优先获取市场增长的红利,实现资产收益的长期保值增值。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优化广告经营费计收模式,并与德高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当前,深圳机场正积极强化国际枢纽能级,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高质量增长引擎,推动非航业务向价值链高端稳步延伸,未来资源价值具备一定提升潜力与增长空间。采用“保底经营费+超额分成经营费”模式,既能保障公司获得基本收益,又通过分成机制将公司利益与价值成长紧密绑定。从长远来看,随着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持续向好,该模式具备突破原有广告经营费上限的可能性,释放更大的增长潜能,提升了资源价值稳定性与成长性。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本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件中心”)股权结构,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完善深圳机场“货”板块战略布局,增强协同效应,公司现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所持快件中心的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0.7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快件中心的股权比例将由50%提升至51%,公司将控股快件中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3018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一期)A座6层-17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运输货运代理信息咨询,物流方案的设计和咨询;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的信息服务(不含电信业务);国内公路货运代理、国内铁路货运代理、国内水路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配送;计算机系统工程、网络工程;货物联运(不含危险物品)。
深国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深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经营范围: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近年来,快件中心抢抓跨境电商发展机遇,通过扩场区、拓业务、强创新及优环境等系列举措,提高总体业务保障能力。2024年,快件中心货运处理总量为43.87万吨,同比增长6.1%;其中,空运25.23万吨,同比增长16.6%,占比57.5%;实现营业收入16,956万元,同比增长10.3%;实现净利润4,828万元,同比增长16.6%。2025年1-11月,快件中心货运处理总量为35.07万吨;其中,空运22.82万吨,同比增长0.9%,占比65.1%;实现营业收入17,040万元,同比增长10.5%;实现净利润5,675万元,同比增长19.9%。
本次拟收购的快件中心股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权、质押权、担保或其他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快件中心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快件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国际持有的快件中心1%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快件中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深国际持股49%。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该评估报告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综合审核意见,认为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方法、参数选取及评估结论基本合理。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企业分别进行整体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807,365元。
公司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国际付清股权转让对价。股权转让对价应当由公司直接以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深国际。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金,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该方承担的税金。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用、律师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费用等(如有),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各自承担各自应该负责的费用。
交易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快件中心51%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货运业务的主业协同,进一步赋能快件业务的提质增效与管理创新,强化对快件中心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权,提升快件中心决策效率及经营发展战略的稳定性,更好地协同配合深圳机场“货”板块整体战略布局,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近年来,快件中心跨境电商业务展现较好发展势头,盈利能力良好。交易完成后,将扩大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收及资产规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快件中心经营情况受国际环境、市场竞争、行业波动等因素影响,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持续面临国际局势及进出口贸易波动等挑战,其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协同快件中心拓展多元化市场,减少对单一贸易区域依赖,重点开发东南亚、中东等受贸易保护主义影响较小的新兴市场,稳定进出口货源;优化7×24小时通关流程,缩短货物中转时效,为客户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多措并举降本增效,通过智能化设备赋能,降低人力成本;优化货物流向,提高场地利用率,降低单位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信息。
(三)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